今天很不小心的在一个朋友的blog上看到你的留言。
奋不顾身的去寻找你的踪迹。
用尽全力,用尽各种我知道的方法去寻找回你留下的痕迹。
一步步,很努力的在寻找,一步步,很费力地去寻找。
很抱歉,我完成不了你的承诺,我说过的话,只是大傻话。
我是个烂人,口口声声的说,会做到会做到。
但很抱歉的是,我食言了。
我很烂吧?
有时候想想,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。
你我形同陌路。
我很想你,想问候你,想抱抱你,想听听你的声音,想了解你的近况,纯粹的想知道任何关于你的东西,我说过,我很喜欢你,这是事实,无可否认的事实。
但那又如何?
两人同意才会有继续。
一方面强求有何意义?
改变吧?改变自己做下的选择?
老实说,我不想改变。
但有时候,掌握权不是掌握在你手上。
那一个选择的钥匙在你的心上。
看到你的照片,我突然就这么的想你,很想你。
紧握着手机,反复的查看着你以前的信息。
我知道回不了以前就是回不了了。
你我....已形同.....陌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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